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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N项目《合同管理师》

发布价:¥1600
原 价:¥1600 课程编号:KC19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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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课日期
培训天数
上课地区
状态
2012年04月01-01日
10天
广州市
立即报名

培训对象

(1)在校学生:法律专业、经济管理类专业、金融类专业、文秘专业学生。

(2)社会人员:大专以上学历,从事经济管理类、法律类或与合同管理工作岗位的相关人员。

(3)报考高级合同管理师的,要求具有中级以的职称或在合同管理部门从事领导工作三年以上。

课程简介

一、市场需求分析

1、市场分析

(1)企业需求: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法治经济制度的完善,依法治企工作的推进,以及国际化竞争加剧,企业成本与法律风险提高,企业迫切要求更高、更专业化的法律与管理人才为之服务。其次,合同管理人才在企业管理人才中所占比重较大,特别在法律工作岗位中,所占比重更大;一般企业从事法律工作的人员中,80%的人员在从事合同管理工作,合同管理专业人才需求之大,可见一斑!

(2)合同管理人才供给现状:近年来国内法学专业毕业生人数激增,而符合法律专业学生报考的职业考试仅有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司法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考试两种考试,其中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由于难度较高及通过后就业渠道较少,使得大批法律毕业生存在就业难问题;其次,企业法律顾问考试由于要求三或五年的工作经历才能报名,又把大批应届法律毕业生拒之门外,减少了应届法律毕业生的就业培训与职业规划,降低了就业竞争力;再次,大部分企业要求应聘法律人员有一定的工作经验或持证上岗,再次增加了应届毕业生就业压力。这也造成了目前法律专业毕业生就业难与企业招录法律管理人员难的供需矛盾问题!

另外,其它工程类、企业管理类、财会类、文秘类专业等学生,从事合同管理工作及或相关工作的也越来越多,报考合同管理师也成为培养复合人才的一种趋势!

(3)企业合同管理现状:目前,在大部分企业中,从事合同管理工作的人员,一部分是法律专业人员,一部分是其它管理类专业人员,但绝大部分没有相关职业资格,从事的合同管理工作也仅限于合同文档管理、简单合同审核工作等;一部分企业外聘律师从事合同管理工作,但也仅限于一些重大、重要合同审核工作。企业真正实现合同管理系统化、合同风险防范系统化、合同管理人才专业化、合同管理信息化等还有较大的距离。

企业经济往来是企业发展的命脉,合同是企业经济往来的桥梁,所以合同管理也正在成为企业发展管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合同管理人才培养也必将成为企业人才战略的核心。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合同管理师》职业考试推出,统一了合同管理人才培养与岗位技能标准,促进了法律与管理类毕业生就业,培养了企业所需要合同管理人才,对社会就业问题的解决和企业的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2、项目优势与核心竞争力

“合同管理师”职业培训考试,是属于全国职业技能认证考试,在全国范围内具有效力。

职业培训证书是表明劳动者具有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和技能的证明。劳动者从事这种职业所达到的实际能力水平,所以它是劳动者求职、任职的凭证,是用人单位招聘、录用劳动者的主要依据。从业务技能角度来看,业务能力证书往往比学历证书在行业内更具有权威性。企业招聘录用人才时,学历证书只作为应聘人员个人文化修养程度的参考,而职业培训证书则是应聘人员专业知识、能力水平的重要参考依据。通过认证除了在任职、就业有优越性之外,其他好处在于:

——提高个人的策划理论水平和综合素质;

——持证人信息在官网上公布,为用人单位提供查询服务;

——持证人可获得国家合同管理师人才库的备案服务;

——合同管理师认证,是国家证书,具备权威性。

二、考试性质

全国合同管理师考试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就业指导中心1+N项目管理办公室主管,全国1+N复合型人才职业培训项目合同管理师课程发展中心负责,在全国范围内进行统一招生,统一组织、统一教材、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的职业技能认证考试。

考试采用合同管理师课程发展中心组织的全国统考形式,考试合格后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颁发职业培训证书。

三、合同管理师的法律定位与证书效力

法律定位与证书效力

CETTIC《合同管理师职业培训证书》是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核发的全国性职业培训证书。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有关文件规定,CETTIC证书可以作为培训学员从业的凭证,同时,也可作为申请职业技能鉴定时,接受相关职业资格培训的证明。

CETTIC职业培训证书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颁发,全国通用,证书编号可在全国1+N复合型人才职业培训项目网站(www.ccetu.org)和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网站(www.cettic.cn)上查询,全国通用。

四、培训合格后获得的职业技能

初级合同管理师:能够掌握合同基础法律知识、合同基础管理技能,对合同起草、审核等工作具备初步的了解,可以协助合同管理师完成合同的起草、初审等工作。

中级合同管理师:熟练掌握合同法律知识,能够独立完成合同起草、审核、合同履行监督管理等工作,对合同管理技巧、流程有深刻的认知,对合同管理风险能够进行分析、预防。

高级合同管理师:具备较高的政治素养与宏观经济洞察能力;有具备较高的合同管理知识与合同管理理论,能够针对不同的行业、不同的企业管理,制订不同的合同管理制度,制订不同的合同风险管理制度;能够组建、领导合同管理团队,完成企业经济发展规划;对合同谈判、合同起草、合同审核、合同履行、合同纠纷处理,具备较高技巧及应对能力;对涉外合同具备相应专业知识。

五、考试报名须知

合同管理师目前分为三种级别考试,分别为初级合同管理师考试、合同管理师考试和高级合同管理师考试。

目前针对在校毕业生开设助理管理师和中级管理师两个级别考试。

针对在岗法律从业人员开设中级管理师和高级管理师两个级别的考试。

报名条件

(1)在校学生:法律专业、经济管理类专业、金融类专业、文秘专业学生。

(2)社会人员:大专以上学历,从事经济管理类、法律类或与合同管理工作岗位的相关人员。

(3)报考高级合同管理师的,要求具有中级以的职称或在合同管理部门从事领导工作三年以上。

六、收费标准

合同管理师考试收费标准

考试级别报名费教材费

初级合同管理师30070

中级合同管理师40070

高级合同管理师60070

培训收费价格明细(元人民币)

在校生培训收费标准

考试类别远程教育名师面授

初级合同管理师300800

中级合同管理师5001000

社会人员培训收费标准

考试类别远程教育名师面授

中级合同管理师10001800

高级合同管理师15002800

企业集中面授培训收费标准

考试类别名师面授人数指定老师或增加议题

中级/高级合同管理师5000050人以内面议

6000050人以上面议

七、考试时间、地点、方式

考试时间:合同管理师考试每年举行两次,时间为“每年12月第一个周六;每年5月份最后一个周六”。

八、相关政策(节选)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规定“在我国实行学历证书、职业培训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国家实行劳动者在就业前或者上岗前接受必要的职业教育的制度”。

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中指出:用人单位招收录用职工,属于国家规定实行就业准入控制的职业,必须从取得相应学历证书或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并获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中录用;属于一般职业(工种),必须从取得相应的职业学校学历证书、职业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中优先录用。

国务院在《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意见》国发〔2010〕36号再次指出:

“十二五”期间,力争使新进入人力资源市场的劳动者都有机会接受相应的职业培训,使企业技能岗位的职工得到至少一次技能提升培训,使每个有培训愿望的创业者都参加一次创业培训,使高技能人才培训满足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企业发展需求。”

“要统筹利用各类职业培训资源,建立以职业院校、企业和各类职业培训机构为载体的职业培训体系,大力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贯通技能劳动者从助理工、中级工、高级工到技师、高级技师的成长通道。”

“在职业院校中积极推行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充分发挥技能竞赛在技能人才培养中的积极作用,选择技术含量高、通用性广、从业人员多、社会影响大的职业广泛。开展多层次的职业技能竞赛,为发现和选拔高技能人才创造条件”

人社部在《关于印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71号)中明确指出“造就宏大的高素质人才队伍。全国人才资源总量达到1.56亿人。其中,专业技术人才总量达到6800万人左右,高技能人才总量达到3400万人。。。。”

讲师介绍

★ 翟继光,北京大学博士,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

★ 戴孟勇,清华大学博士,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

★ 吴 飞,中国政法大学博士,检察官学院副教授。

★ 雷润琴:清华大学法学博士后,北京大学法学博士,纽约州立大学法学硕士,北京大学法学学士,现清华大学副教授。

★ 赵晓钧 , 中国政法大学博士,上海证券交易研究所博士后,哈尔滨工业大学法学院欧洲法与比较法研究所副所长。从师于中国法学泰斗江平教授,并从事多年企业法律顾问实务教学工作。

★ 郑佳宁,中国政法大学博士,中国政法大学讲师。从师于中国法学泰斗江平教授,从事多年司法考试教学工作及企业法律顾问培训工作,在北京多家知名司法考试培训机构担任讲师,有丰富的教学考试辅导经验。

★ 袁达松,北京师范大学副教授,中山大学经济法与政府经济管理博士,中国人民大学经济法学博士后、清华大学法学院与美国天普大学TSINGHUA/TEMPLE LL.M.硕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证券法研究会理事。

★ 袁 彬,北京师范大学法学博士、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教授,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学术秘书。

★ 朱晓娟,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学博士,研究方向为商法学。主要讲授《商法总论》、《公司法与企业法》、《破产法》、《保险法》、《物权法》、《合同法》等课程,司法考试培训机构担任讲师,有丰富的教学考试辅导经验。

★ 谭 时,中国政法大学博士,中国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曾在国家级法学核心期刊发表数十篇专业论文,主持、参与十余项国家级课题研究。

★林剑锋: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院长助理,中央财经大学法律与经济研究中心副主任,清华大学法学博士,教育部公派赴日博士后(东京大学大学院法学政治学研究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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