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于存在劳动关系用工的国家机关、一般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社会团体等单位的劳资干部;
企事业单位人力资源总监、行政总监、法务人员及劳资关系主办人员;
工会主席以及相关专业人士、企业法律顾问、高层管理者。
您知道吗?与《劳动合同法》实施相配套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在2007年12月29日获得通过,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
根据该法规定:
1.劳动争议仲裁将是解决劳动争议的主要途径
2.延长了仲裁时效,缩短了处理时限
3.明确了用人单位的举证责任
3.规定部分案件实行“一裁终局”
4.对劳动者作了相应的保护性
5.劳动争议仲裁不再收费
为使企业审时度势、未雨绸缪,准确深刻理解和把握《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调整人力资源管理思路,广州海纳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邀请了省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仲裁员及相关专家主讲本次研讨会,解读《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最新动向,讲授人力资源应对策略,传授劳动争议处理的经验和技巧。
【课程大纲】
一、《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适用范围及重大规定与变化
1、劳动争议调解的新规定
2、劳动争议仲裁的新规定
3、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争议的新规定
4、因订立、履行、变更劳动合同及除名、辞退和辞职等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发生争议的新规定;
5、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争议的新规定;
6、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争议的新规定;
二、企业应对新《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下的劳动争议预防与仲裁处理技巧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预防及处理技巧;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仲裁的处理技巧;
3、因除名、辞退等处分职工和职工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预防及仲裁处理技巧;
4、因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工作内容、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的争议预防及仲裁应对策略
5、因培训、保密与竞业限制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预防及仲裁处理技巧;
6、调薪、调级、调岗争议处理技巧
7、押金、保证金争议仲裁处理技巧
8、劳动纪律与规章制度更新与争议处理技巧
三、典型劳动争议案例分析
1、社会保险争议和住房公积金争议是否属于劳动争议?
2、非法用工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权利义务争议是否属于劳动争议?
3、中国雇员与外企或外企内设企业、代表机构之间的劳动权利义务争议是否属于劳动争议?
4、违反计划生育的女职工可否享受产假和“三期”待遇?
5、用人单位招用退休人员所形成的关系是不是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辞退其招用的退休人员应否支付经济补偿金?
【拟请主讲嘉宾】朱德良 李克俭
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劳动争议仲裁办公室仲裁员。
长期从事劳动法律、法规的研究与培训工作,先后成功负责处理了多起疑难复杂案件,在处理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有效的解决了众多影响大的劳动争议要案、集体争议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