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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最新劳动争议判例评析暨指导意见的理解与应对

发布价:¥600
原 价:¥600 课程编号:KC3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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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课日期
培训天数
上课地区
状态
2008年08月15-15日
1天
广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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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对象

渴望规范人力资源管理的企业总经理、企业高层经理、人力资源总监、人力资源经理、人事行政中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珠三角知名企业HR管理代表。

课程简介

东莞市最新劳动争议判例评析暨《指导意见》的理解与应对

评析新法实施后,东莞两级法院的最新劳动争议判例

传授企业劳动用工管理最新操作实务技巧

课程背景:

广东省的劳动争议案件出现“井喷”!2008年1月至6月,全省各级劳动仲裁机构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数是去年同期的3倍,仅5月份与去年同比增长250%。广州、深圳、东莞、中山、佛山、惠州六市的案件占全省的90%。作为制造业基地的东莞地区,今年1—3月劳动争议仲裁案件较去年增加3倍多,全市34个劳动争议仲裁庭日均受理仲裁案件接近300宗!上半年,东莞市市劳动局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数量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4倍多!

在这案件高发的严峻时刻,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与广东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开全国之先河,率先于2008年6月23日联合发布《关于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该《指导意见》对目前困扰广东本土企业的一些棘手问题,比如加班费的计付基数以及追诉时效如何确定、未买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处理、电子考勤的效力确定、月薪制的加班费问题等作出了一些有针对性且有利于企业的规定,这可以看作是对劳动合同法的“纠偏”。新法实施后,东莞市劳动争议纠纷有哪些新的表现?东莞市两级法院对新法如何适用和理解?怎样运用《指导意见》的利好规定调整企业的劳动关系管理?本课将与您一起共同探讨。

论坛内容

一、东莞市目前劳动争议纠纷的现状与特点三、《指导意见》主要内容解读

1、增长速度快、焦点集中1、《指导意见》的立法背景和指导思想

2、加班费计付基数成为新的关注点2、制定原则

3、赔偿金、双倍工资成为许多劳动者的新诉求3、作为劳动争议处理范围的部分社保纠纷

4、被迫辞职案件快速增长4、已达退休年龄员工等特殊用工关系的处理

5、在职告诉成为新景观5、未经民主程序的规章制度的司法适用

6、申诉金额大幅增加6、劳动者拒签劳动合同的处理

二、东莞市目前几类主要劳动争议案件评析7、工龄连续计算的几种情形

1、拒签合同案8、未依法缴纳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的处理

2、代签合同案9、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处理

3、加班工资案10、竞业限制的有效性

4、经济补偿金案11、月薪制的加班费计算

5、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案12、加班费的计付基数的新规定

6、经济赔偿金案13、电子考勤效力的新规定

7、变更工作岗位案14、经济补偿金与赔偿金的区别

8、补缴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案

9、女职工权益保护案

四、企业应对《指导意见》的基本方略五、互动交流

1、仲裁与诉讼中的“持久战”操作

2、调解协议书的签订方法

3、支付令的应对

4、工伤待遇请求的新应对

5、规章制度民主制定程序的重新设计

6、员工拒签合同的及时有效处理

7、追诉2年前加班费的应对

8、薪酬福利的最新设计

9、电子考勤的举证技巧

10、员工被迫辞职的新应对

讲师介绍

★主●讲●嘉●宾★

蒋四清

广东旗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付主任律师,东莞市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双学士学位。1993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1998年通过全国首届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自执业以来,一直致力于企业劳动关系管理的法治化建设研究,受聘担任近40家企业的劳动法常年顾问,曾多次在珠三角各大人才服务机构做劳动争议预防与处理方面的法律专题讲座。

▲主要荣誉

承办了近1000件劳动争议案件,其严谨的工作态度、良好的办案质量深受当事人好评,被当事人誉为“信得过律师”、“弱体的父母、正义的化身”、“清正廉明”、“客为旗、人为峰;秉正理,伸正义”,曾在东莞市人民广播电台作为嘉宾主持。2006年被东莞市司法局授予“律师工作先进个

人”荣誉称号。

▲主要著作

先后有近40篇论文在国家和省级刊物发表,撰写的有关企业劳动关系管理的法律论文主要有《律师在企业劳动关系管理中的作用》、《用人单位劳动争议纠纷预防》、《劳动关系管理》、《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中的法律方法》、《劳动争议案件中用人单位的举证责任》

▲授课特点

案例丰富,实操性和针对性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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