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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下员工离职管理技巧与劳动争议疑难问题处理实务

发布价:¥2090
原 价:¥2200 课程编号:KC115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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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课日期
培训天数
上课地区
状态
2019年08月30-31日
2天
昆明市
立即报名

培训对象

各企业人力资源总监(经理)、行政总监(经理)、薪资福利主管(专员)、绩效主管(专员)、社保主管(专员)、培训主管(专员)、培训师、招聘主管(专员),工会、企业法律顾问,各类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以及总经办、办公室、企管部、综合部、人事部、劳资部、销售部等部门相关人员参加

课程简介

课程背景:

员工违纪处理和离职阶段的劳资风险控制向来是企业HR最为头疼的问题,处理不当往往会导致劳资矛盾的爆发,进而导致仲裁和诉讼,在处理过程中多数企业还不懂得如何利用法律合法解雇员工,也不具备前期预防及证据准备的法律意识,在发生仲裁或诉讼后会导致企业付出高额成本,在处理劳动争议案件过程中我们见过太多血淋淋的教训。


课程收益:

学会识别员工的违纪行为;掌握违纪员工处理的取证方法;善于利用法律做到零成本合法解雇;了解员工违纪处理法律文书的制作技巧;明确员工离职期间的纠纷风险点;评估纠纷发生后可能导致的成本付出;控制劳资纠纷矛盾的进一步激化;


第一部分

一、员工辞职与不辞而别的处理及实操技巧

1、员工辞职,公司能否不批?能否不予办理离职手续?

2、员工提出辞职后尚在30天通知期,要求撤销辞职书不愿意离职,如何处理?

3、公司能否与员工在合同中约定超过30天的辞职通知期?

4、员工提出辞职,公司能否要求其立即离职而不要30天通知期?

二、员工被迫离职的处理及实操技巧

1、员工被迫解除合同的几种常见理由及操作手法;

2、员工被迫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提前30天通知公司?

3、公司搬迁,员工能否被迫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经济补偿金?

4、公司单方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或变更职位、降低职务,员工能否解除合同要求经济补偿?

三、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解除技巧

1、试用期期限的约定注意事项;

2、员工在试用期达不到公司要求,公司能否延长试用期,风险点在哪?如何避免?

3、试用期录用条件的设计与约定方法;

4、如何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

四、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解除劳动合同的实操要点

1、公司如何操作才能保证规章制度符合民主程序要求?

2、规章制度如何公示才能被裁判机关认可?

3、“严重”到底有多重?设计“严重违反”条款时应考虑哪些因素?

4、规章制度中未列举的行为能否以严重违纪为由解除?

五、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解除要点

1、如何界定“严重失职”和“营私舞弊”?

2、“造成重大损害”如何认定?

3、存在“严重失职,营私舞弊”行为但未造成重大损害,能否解除?如何处理?

4、HR在操作解雇需注意的细节。

六、利益冲突解雇的法律风险控制与实务操作

1、兼职与双重劳动关系;

2、利益冲突的解雇方案选择与举证;

3、利益冲突解雇的转化方式与风险规避。

七、患病员工劳动合同解除的实务操作

1、如何准确理解“医疗期”、准确判断“医疗期”的期限?

2、解除患病员工的劳动合同败诉点分析;

3、如何证明患病员工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八、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的解除要点及实操

1、如何证明员工不能胜任工作?

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公司能否单方调岗?能否调薪?

3、以员工不能胜任工作解除的常见败诉点分析;

九、劳动合同终止的实操要点

1、合同终止的法定情形;

2、合同终止环节中的风险点及实操要点;

3、合同终止的操作要点与风险防范。

十、离职环节的程序操作要点

1、员工违反规章制度或违反法律规定,且符合解除条件的,公司应当在多长时间内解除?

2、HR如何进行解雇前评估;

3、解除通知的设计与送达方式选择;

4、解除程序要求及法律风险控制;


第二部分

一、劳动关系认定实务

1、劳动关系的一般认定标准

2、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的区分标准

3、劳动合同的无效、部分无效及无效的后果

4、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方法

5、特定未退休人员的劳动关系认定

6、已达法定退休年龄人员的劳动关系认定

二、调岗调薪调工作地点实务处理

1、调岗一般原则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调岗实务操作

3、用人单位法定单方对劳动者调岗实务操作

4、岗位约定不明时能否调岗

三、劳务派遣实务

1、劳务派遣中“同工同酬”的认定

2、违反“同工同酬”的法律责任

3、逆向劳务派遣的效力,劳动者与用工单位的用工关系认定

5、劳务派遣单位无资质,派遣劳动者与用工单位法律关系如何认定?

四、其它实务问题

1、最高法院关于社会保险与侵权责任的关系问题的意见;

2、在仲裁阶段未提出时效抗辩,能否在诉讼阶段提出?

3、竞业限制协议中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或者低于实际损失如何处理?

4、用人单位或他人代替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发生争议的处理;

讲师介绍

苏建伟 首席讲师,法学硕士,律师,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法律系。系世界500强企业上海汽车工业(集团)总公司企业法律顾问、高级经济师。

赵济强 执业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青岛市律师协会劳动法专委会主任,实战派资深人力资源管理专家。

李晓敏 执业律师,法学博士、实战派企业人力专家, 江三角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中国人民大学民商法硕士,副教授。李晓敏律师具有法学与经济学背景,从事法律工作16年,工会劳动争议兼职调解员。李律师长期专注于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的理论和实务工作,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法律服务经验,尤为擅长为企业劳动用工风险管理提供法律培训服务、劳动规章制度合规审查、以及为企业人力资源重组提供系统性法律解决方案等。

闫 东 职业律师,行政法律事务部副主任,劳动法律事务部核心成员,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 专业方向:劳动人事争议、工伤行政诉讼、公司法律事务, 辽宁电视台公共频道法治栏目《第一现场》,沈阳电视台新闻频道法治栏目《看今天》特约评论律师。

李 阳 财税方向执业律师。曾任职国家税务局,原公职律师、税务稽查案件审理员、国税系统政策法规人才库成员,主要业务方向:企业财税健康检查、税务筹划、税务稽查应对、税务争议处理、常年法律顾问等。

赵 琳 财税方向执业律师。北京大学法律硕士,专注于税法领域近十年。在涉税争议解决、税务管理与筹划方面研究颇深,并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服务的客户囊括世界500强、大中型国有企业以及知名民营企业等。

董 军 执业律师,高级培训师,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法律专业,硕士研究生。从业以来,长期致力于企业法律纠纷的实务与研究,专注于公司法和劳动法。他实战经验丰富,庭审技巧熟练。

李大涛 高级培训师,六年大型外资企业及六年中国民营企业实践管理经验,积累了丰富的管理实战与心得。

(每次培训从以上专家中选配,以实际通知到会专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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