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广东培训网!
当前位置:首页 > 公开课 > 人力资源 > 课程内容

企业如何应对新劳动合同法

发布价:¥1980
原 价:¥1980 课程编号:KC1902
用手机看:
手机扫码
开课日期
培训天数
上课地区
状态
2007年11月30-01日
2天
沈阳市
立即报名

培训对象

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人力资源专管理员、企业高级法务人员

课程简介

授课对象: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人力资源专管理员、企业高级法务人员

培训课时:两天

开课时间:2007年11月30日-12月1日

报名截至:2007年11月22日,小班授课,名额有限。

课程价格:1800元/RMB,小班授课,恕不议价。(包括:教材,电子版教材,证书,午餐,精美茶点,新《劳动合同法》参考书)

培训低点:大连香洲大饭店〔四星〕

本次培训咨询特色在于:

预判能力强,方案具有极强的可操作性,培训师同时免费向内训企业提供最新的为应对新的《劳动合同法》,给企业量身定做的新版“企业劳动合同示范格式文本”简约版和完整版各一套,以及新《劳动合同法》实施以后公司的:员工竞业限制协议、竞业限制与保密协议(说明)、公司临时工使用管理办法、企业与员工培训协议书、员工服务期协议、招聘(录用)通知单、员工考勤和休假的规定、新进人员任用办法、劳务派遣合同等十余种HR常用规范文本。

本次课程特色在于:

结合大量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和劳资纠纷案例,介绍企业劳动关系管理中的常见问题与解决方法,深入浅出,幽默互动,指导企业如何防范和应对劳动争议,实现可预期的人力资源管理。

授课对象: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人力资源专管理员、企业高级法务人员

培训课时:两天

课程内容Coursesbriefintroduction:

第一单元劳动合同风险控制与劳动纠纷解决

一、劳动法规风险应对与人事管理技术提升

二、新《劳动合同法》对人力资源管理的显著影响

三、新《劳动合同法》调的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刚性条款)

四、新《劳动合同法》对特定劳动者可以特别约定特定义务

五、新《劳动合同法》规定可以法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六、不同的劳动纠纷,不同的解决方法

第二单元劳动合同订立技巧

第三单元企业员工手册与规章制度的建立

第四单元关于劳务派遣

第五单元企业辞退方式及运用技巧

第六单元员工跳槽防范与追索方式

第七单元劳动合同法实施后企业面临的风险与对策

第八单元典型争议互动分析及现场点评

讲师介绍

培训讲师

苏建伟老师,法学硕士,合同法专家。中央电视台12套《法律讲坛》特邀专家,毕业于华东政法学院法律系。系世界500强企业上海某集团总公司企业法律顾问(国家级资质);高级经济师。

苏老师长期在企业从事行政及法律事务领导工作,积累了大量的企业经济法律实务经验。曾服务于上海通用汽车有限公司等企业,担任部门经理、法律顾问、法务培训师。

曾经为上海贝尔阿尔卡特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大众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德国莱尼(中国)电子有限公司、得尔福汽车零部件中国工厂、艾默生管道制造(上海)有限公司、海尔集团、中美延锋伟世通汽车饰件有限公司、华东理工大学(国际货运专业)、上海电视大学(工商管理专业)、上海人事局等100多家中外企事业单位提供法律实务培训或编写相关教材。

苏老师是该集团唯一的专职法律培训师。开设了《企业劳动合同的管理及纠纷处理》、《企业合同的风险防范》、《会计法规与现行税法差异及其协调》、《企业经理人经济法律讲座》、《汽车营销法律实务》、《工厂安全管理实务操作》等经典培训课程,受到企事业单位的普遍好评。

苏老师在富有激情的授课同时,不乏诙谐幽默,把难懂的法学原理及条文通过一个个活生生的企业法律案例,演绎出一堂堂通俗易懂、实用易操作的法务培训课

近期相关公开课

公开课服务流程

公开课报名流程

在线报名/咨询

联 系 人 :
联系方式:
公司名称:
咨询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