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广东培训网!
当前位置:首页 > 公开课 > 人力资源 > 课程内容

新劳动合同法培训班

发布价:¥800
原 价:¥800 课程编号:KC2093
用手机看:
手机扫码
开课日期
培训天数
上课地区
状态
2007年12月28-28日
1天
东莞市
立即报名

培训对象

参加对象:企业董事长、总经理、经理、厂长、人力资源管理总监、财务总监、企业法律顾问、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事业单位领导、工会干部等。

课程简介

课程背景:关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切身利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将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这两部法律的全新规定,必将对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乃至企业全面经营管理产生深远的影响。

企业老板、老总和HR人士,面对两部新法律对企业的深远影响,您们有了心理准备和应对策略了吗?为帮助企业老板、老总和HR人士掌握新法之下员工入职管理、在职管理和离职管理及其争议处理的技巧,减少劳动争议纠纷的发生,减轻企业用工管理成本,主办单位特举办今次研讨会,由知名劳动法专家梁硕南老师与您共同探讨企业在员工入职管理、在职管理和离职管理存在的问题和解决相关问题的策略与方案。

课程大纲:

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应否办理用工手续?应办理哪些手续?如何办理用工手续?

二、入职登记表和招工名册的设计要求及必备内容(此表册设计和填写的好坏,会直接影响今后劳动争议的多少和胜败)。

三、实施就业歧视,劳动者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企业如何避免和应对此类劳动争议?

四、企业不得要求员工提供担。但对财务、采购等特殊人员,如何防范其携款、挟物逃跑?

五、如何技巧地填写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劳动报酬等必备条款?如何根据不同企业、不同岗位的实际情况设计劳动合同的约定条款?

六、岗位、工资和工作地点约定中的常见误区与运用技巧。关于“工资总额已包含加班工资”的约定是否有效?关于“企业可根据经营状况和员工能力、表现,合理调整员工的工作地点、工作岗位和工资待遇”的约定是否有效?

七、如何合理合法约定试用期和有效防范试用期约定的法律风险?如何设计岗位说明书来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

八、如何合法有效地与员工约定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当员工违法违约时,如何有效追究员工的违法违约责任?

九、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要符合哪些条件?如何应对员工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利弊分析。

十、员工提交虚假学历、虚假身份证等行为能否导致劳动合同无效?企业可否据此辞退员工而不给员工工资和经济补偿?

十一、可否约定企业规章制度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企业规章制度是否一定要备案?向什么部门备案?没有备案的规章制度是否有效?已备案的规章制度是否一定有效?

十二、员工手册的主要内容及制定员工手册的原则、方法、技巧和注意事项

十三、对问题员工罚款、调岗、降职、降薪、辞退的法律依据、处理原则、运用技巧和注意事项。

十四、如何有效公示企业的规章制度?如何有效送达对员工的处罚、处理决定?如何有效送达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

十五、何谓自动离职?“旷工3天,按自动离职处理”的规定是否有效?如何处理自动离职的员工?

十六、不签劳动合同需支付员工二倍工资,但员工拒绝签订劳动合同安排怎么办?企业可否辞退拒签劳动合同的员工而不给员工任何经济补偿或赔偿?

十七、如何理解员工可以被迫辞职的法定情形?如何应对员工被迫辞职索要经济补偿金的劳动争议?

十八、如何合理合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如何应对劳动者以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为由索要二倍经济补偿金的请求?

十九、劳动合同法施行后,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时,如何确定员工的工作年限和工资标准?

二十、员工离职应办哪些手续?办理离职手续应注意哪些事项?(离职手续是否办好,关乎劳动争议的发生和胜负)

讲师介绍

主讲老师简介:梁老师,知名劳动人事法律专家,资深培训讲师,中山大学行政管理和法律专业双学历,中国劳动人事网总经理兼首席法律顾问,《中国劳动人事政策法规专刊》主编,广东圳扬律师事务所劳动法律部部长,深圳梁硕南劳动咨询事务所创办人兼主任,中国劳动法学研究会会员。

近期相关公开课

公开课服务流程

公开课报名流程

在线报名/咨询

联 系 人 :
联系方式:
公司名称:
咨询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