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管理的企业总经理、企业高层经理、人力资源总监、人力资源经理、人事行政中高级管理人员
一、实习生、见习生与企业间法律关系辨析
二、《条例》解读
1、实习、见习的含义
2、实习、见习的组织
3、实习、见习协议的内容
4、学校与企业在学生实习、见习中的各自职责
5、学校和实习、见习单位的禁止行为
6、实习生、见习生的义务
7、实习生、见习生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8、见习生的社会保险
9、企业违反《条例》的法律责任
三、企业招用实习生、见习生与招用一般员工之比较
1、是否签订劳动合同方面
2、劳动报酬方面
3、劳动时间方面
4、期限方面
5、社会保险方面
6、工作岗位方面
四、东莞企业招用实习生、见习生的风险规避
1、童工问题及应对
2、劳动中发生意外伤害时的责任划分与风险规避
3、实习、见习报酬(实习补助、见习生活补贴)的支付技巧
4、实习生、见习生转为正式工的操作方法
5、实习生、见习生的考评、退回及技巧
6、非学校组织的实习生的使用及风险规避
蒋四清,男,湖北省荆州市人,与其他讲师相比,其具有自己的特点:
劳动法实务专家——2001年开始在我国劳动争议案件的高发地—东莞市从事律师工作,从当初因生计而迫不得已做劳动案件到今天成长为一名劳动法的专业律师,现已彻底完成从以前为劳动者代理到现在为企业服务、以前单纯办案到今天将工作触角前移至企业劳动争议纠纷预防的转型。自执业以来,承办了约1000件劳动案件,担任近40家企业的劳动法常年法律顾问,多年的办案实践和丰富的法律顾问经历,为所讲课程提供了大量真实的案例素材(培训课程所引用的所有案例均为本人亲身经办的案件),致课程生动活泼又极具实操性。
劳动法学术专家——先后有50余篇论文和劳动法案例在《法学杂志》、《广东律师》、《才富》、《人力资源》、中国律师网、中国人力资源开发网等杂志和网站上发表,深厚的劳动法理论功底获得了业内同行的肯定,现担任东莞市律师协会劳动法专业委员会主任。
劳动法宣讲专家——早在2002年,就受东莞市智通人才大市场、东莞市基业人才大市场等之邀开始为企业主讲《劳动仲裁与争议处理》、《企业应如何预防和应对劳动争议》等劳动法公开课。《劳动合同法》实施前后,又先后在东莞市智通人才大市场、东莞市基业人才大市场、东莞市中心人才市场、东莞市大京九人才大市场、惠州市富海人才市场、中山市国际人才网、中国人才热线、珠海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智通佛山人才市场、智通中山人才市场等人才服务机构主讲近30场关于劳动合同法的大型公开课,并在北京、上海、海南、云南、厦门、深圳、大连等地作巡回授课,参课学员近万人,《广州日报》、《信息时报》、《南方都市报》、《羊城晚报》、东莞电视台等媒体均作了专题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