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报表审计的业务循环
(一)循环审计法与项目审计法
项目审计法按照财务报表的项目来组织财务报表的审计,它与被审计单
位账户设置体系及会计报表格式相吻合。
循环审计法按照被审计单位的业务循环组织财务报表的审计,与按业务
循环进行的内部控制测试直接联系。业务循环是指处理某一类经济业务的
工作程序和先后顺序。
审计实务通常把企业的业务循环分为销售与收款循环、购货与付款循
环、生产循环、筹资与投资循环。
(二)各循环之间的关系
与各类交易和事项相关的认定
1.发生
记录的交易或事项已发生且与被审计单位有关。
发生认定所要解决的问题是,管理层是否把那些不曾发生的项目记入
财务报表,它主要与财务报表组成要素的高估有关。
2. 完整性
所有应当记录的交易和事项均已记录。
完整性认定是针对漏记交易,即潜在低估的。
3.准确性
与交易和事项有关的金额及其他数据已恰当记录 。
注意准确性与发生、完整性之间的区别。
4.截止
交易和事项已记录于正确的会计期间。
5.分类
交易和事项已记录于恰当的账户。
与期末账户余额相关的认定
1.存在
记录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是存在的。
2. 权利和义务
记录的各项资产确属企业的权利,由被审计单位拥有和控制,记录的
各项负债确属被审计单位应履行的义务。
3.完整性
所有应当记录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均已记录。
4.计价或分摊
各项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以恰当的金额包括在财务报表中,与之
相关的计价或分摊调整已恰当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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