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代理
A.服务内容包括:作为代理单位参与招商及销售。
B.佣金预算及支付
B1 铺位纯出租形式:
1至5年(含5年)的租约按1.5个月成交月租金的标准支付佣金;
5年以上的租约按2个月成交月租金的标准支付佣金;
10年以上的租约按4个月成交月租金的标准支付佣金;
如果租约达到20年按6个月成交月租金的标准支付佣金;
以上均按首年租为依据计算佣金。
B1.1 铺位出租形式的代理佣金支付方式:
中介成功客户支付首笔租金之日起计十个工作日内按B1中有关佣金计算标准支付相关铺位50%的代理佣金,在客户进场装修之日起计十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相关铺位余下50%的代理佣金。
B2 以纯营业额抽成或保底租金与营业额抽成组合的形式进驻商业项目的,则我们将按下列方式计算应收取的佣金。
B2.1 如客户以纯营业额抽成形式进驻商业项目的,在该类客户中介成功后,待该客户开张营业满六个月时,按该客户开张营业后首六个月的税前平均月营业额乘以该客户在合同中约定的项目方提成的百分比,而得出项目平均月收入作为计算代理佣金的基数,并以B1中的计算标准由项目方向我们支付代理佣金,该笔代理佣金最迟在该客户开张营业之日起计的二百天内一次性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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