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广东培训网!
当前位置:首页 > 公开课 > 财务管理 > 课程内容

营改增政策解读与应对措施

发布价:¥2356
原 价:¥2480 课程编号:KC83191
用手机看:
手机扫码
开课日期
培训天数
上课地区
状态
2016年08月26-27日
2天
广州市
2016年10月21-22日
2天
深圳市
立即报名

培训对象

公司负责人,财务负责人、财务经理、财务主管及其他财务及相关人员

课程简介

学员在培训结束后可以参加认证考试,成绩合格者由<<国际职业认证标准联合会>>颁发

<<高级财务管理师>>证书,认证费用:800元/人

课程背景:

在2016年的全国两会上,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时提出,从2016年5月1日起,全面实施营改增,将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并将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从5月1日起,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四大行业近1000万户纳税人将被纳入营改增,增值税将全面替代营业税,在中国实行了20多年的营业税将退出历史舞台。

营改增政策是自1994年税制改革以来最大规模的税收改革,涉及到改革的相关行业以及与其相关的上游企业与下游企业,其实务操作与应对管理对企业财税人员是一个巨大的挑战。营改增改革方案,既要考虑税率的正确使用,还要考虑企业的税负变化,同时兼顾财政的承受能力。细则如何制定,政策如何落实,企业在变革时代如何应对营改增,真正实现税负降低,平稳过渡?与你一同分享营改增政策分析与应对措施。

课程主要内容: 

 模块1:2016年营改增新政解读

 2016年营改增新政总体概述

 营改增的前世今生

 营改增基础知识

 营改增最新税率

 2016年营改增新政重点、难点问题

 纳税人相关规定

 全新混合销售

 变革兼营行为

 取消混业经营

 贷款利息及费用不得扣除

 房地产老项目

 房地产项目土地价款不作进项扣除

 个人出售二手房

 建筑工程老项目

 取得不动产抵扣规定

 新增不得抵扣项目

 增值税固定资产

 表外利息征税规定

 “完全在境外消费”判定标准

 差额征税项目

 选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营改增项目

 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

 不征收增值税项目

 过渡期增值税即征即退

 过渡期扣减增值税规定 

 

 模块2:营改增四大行业税收影响

 总体税负影响

 建安业税负影响

 房地产税负影响

 金融业税负影响

 生活服务业税负影响

 

 模块3:营改增四大行业税收指引

 建筑业营改增税收指引

 房地产营改增税收指引

 金融业营改增税收指引

 生活服务业营改增税收指引

 

 模块4:营改增四大行业税收筹划

 建筑业营改增税收筹划

 房地产营改增税收筹划

 金融业营改增税收筹划

 生活服务业营改增税收筹划

讲师介绍

徐志勇老师

◆ 广东培训网财税专家

◆ 华南理工大学 工商管理 硕士

◆ 中国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

◆ 北大燕园财税教育集团特聘高管导师

◆ 广东工业大学MPAcc(会计硕士)导师

◆ 华南理工大学MBA创投俱乐部首任会长

◆ 广东工业大学管理学院创新创业特聘导师

◆ 曾任广东志高空调集团、天高集团财务经理

◆ 曾任广州华苑园林财务总监

◆ 曾任广州祈福集团财务总监(港资企业)

【研究及实战】

◆ 徐老师是国内资深的财税管理专家,具有20年的民营及港资大型企业财务管理实战经历和深厚的研究积累,专注中国民营企业管理模式与管理者思维方式的探索与研究,擅长集团化民营企业财务管理,在财务管控系统、税务风险防范、战略成本控制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与大量的成功案例。

◆1999-2014年,曾在香港上市企业、民营集团企业先后担任财务经理、财务总监等职

◆ 徐老师具有丰富的民营企业财务管理咨询项目经验,咨询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财务战略与规划、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税务规划与筹划、业务财务流程优化与再造、财务管理转型等。

近期相关公开课

公开课服务流程

公开课报名流程

在线报名/咨询

联 系 人 :
联系方式:
公司名称:
咨询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