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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师

发布价:¥1500
原 价:¥1500 课程编号:KC1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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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课日期
培训天数
上课地区
状态
2008年02月16-17日
92天
沈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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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对象

物业管理师认证

报考对象:凡从事或准备从事物业管理工作的人员,均可参加全国物业管理相应级别的国家职业资格考试。

报考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即可):

物业管理员:

(1)经初级培训结业;

(2)在本职业见习工作1年以上;

(3)具有本专业和相关专业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助理物业管理师:

(1)在本职业见习工作2年以上;

(2)具有本专业和相关专业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物业管理师:

(1)取得管理员资格证书后,经本级培训结业;

(2)取得管理员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课程内容:物业管理概述、物业管理机构、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写字楼的物业管理、商业场所的物业管理、工业区的物业管理、物业的接管验收与撤管、物业管理档案的建立与管理、物业管理常用文书、物业管理费用的管理、房屋维修与管理、房屋附属设备维修与管理、安全管理、环境管理、文体娱乐活动的组织与管理、物业管理方案的制定、物业管理制度、物业管理资金的管理、房屋构造与视图、房屋修理预算、综合经营服务。

报名手续:持一寸照片6张,身份证、学历证复印件各2份,填写技能鉴定申报表2份。

学习方式:以函授自学为主。

课程简介

物业管理师认证

报考对象:凡从事或准备从事物业管理工作的人员,均可参加全国物业管理相应级别的国家职业资格考试。

报考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即可):

物业管理员:

(1)经初级培训结业;

(2)在本职业见习工作1年以上;

(3)具有本专业和相关专业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助理物业管理师:

(1)在本职业见习工作2年以上;

(2)具有本专业和相关专业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物业管理师:

(1)取得管理员资格证书后,经本级培训结业;

(2)取得管理员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课程内容:物业管理概述、物业管理机构、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写字楼的物业管理、商业场所的物业管理、工业区的物业管理、物业的接管验收与撤管、物业管理档案的建立与管理、物业管理常用文书、物业管理费用的管理、房屋维修与管理、房屋附属设备维修与管理、安全管理、环境管理、文体娱乐活动的组织与管理、物业管理方案的制定、物业管理制度、物业管理资金的管理、房屋构造与视图、房屋修理预算、综合经营服务。

报名手续:持一寸照片6张,身份证、学历证复印件各2份,填写技能鉴定申报表2份。

学习方式:以函授自学为主。

讲师介绍

物业管理师认证

报考对象:凡从事或准备从事物业管理工作的人员,均可参加全国物业管理相应级别的国家职业资格考试。

报考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即可):

物业管理员:

(1)经初级培训结业;

(2)在本职业见习工作1年以上;

(3)具有本专业和相关专业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助理物业管理师:

(1)在本职业见习工作2年以上;

(2)具有本专业和相关专业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物业管理师:

(1)取得管理员资格证书后,经本级培训结业;

(2)取得管理员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课程内容:物业管理概述、物业管理机构、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写字楼的物业管理、商业场所的物业管理、工业区的物业管理、物业的接管验收与撤管、物业管理档案的建立与管理、物业管理常用文书、物业管理费用的管理、房屋维修与管理、房屋附属设备维修与管理、安全管理、环境管理、文体娱乐活动的组织与管理、物业管理方案的制定、物业管理制度、物业管理资金的管理、房屋构造与视图、房屋修理预算、综合经营服务。

报名手续:持一寸照片6张,身份证、学历证复印件各2份,填写技能鉴定申报表2份。

学习方式:以函授自学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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