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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的变化分析及税务筹划技巧应用暨案例分析研修班

发布价:¥890
原 价:¥890 课程编号:KC2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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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课日期
培训天数
上课地区
状态
2008年03月07-08日
2天
广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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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对象

内外资企业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经理、总会计师等财务人员

课程简介

第五期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的变化分析及税务筹划技巧应用暨案例分析研修班

2007年3月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在京召开,大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进行了审议并表决通过。全国人大制定统一的企业所得税法,为我国各企业创造一个成熟规范、公平竞争的税收法制环境。

2008年1月1日新《企业所得税法》即将实施。实施条例的出台决定了企业的税负。政策实施后,各种税务问题应如何处理?帐务如何调整?企业又可以获得怎样的优惠?原有的优惠政策如何衔接?新税法下,企业如何进行纳税筹划?原有的纳税筹划方法是否需要变化调整?企业如何正确应对?为此广东省商业联合会于2008年3月07-08日将举办第五期“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的变化分析及税务筹划技巧应用暨案例分析研修班”,现将第五期研修班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培训对象】:内外资企业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经理、总会计师等财务人员

【课程大纲】:

一、新税法实施条例下的纳税人及纳税义务解析与税务策划

1、境内境外所得及具体类型

2、居民企业与非居民企业的纳税义务

3、新税法下如何利用纳税人身份变化进行税务策划

二、新税法实施条例下税率变化的解析及税务策划

1、新税法下高新技术企业的优惠税率

2、税率调整对内外资企业的影响分析及应对策略

3、新税法下如何利用税率变化进行税务策划

三、新税法实施条例下应税收入的解析与税务策划

1、新税法下货币形式收入和非货币形式收入的类型

2、新旧税法收入的对比分析、新税法下应税收入的税务策划

四、新税法实施条例下成本费用税前扣除解析与税务策划

1、新税法下成本费用扣除的基本原则

2、转让财产费用、租赁费用及劳动保护支出的税前扣除规定、各税前扣除项目的税务策划及案例分析

五、新税法实施条例下资产的税务处理及税务策划

六、新税法实施条例下企业重组与清算的税务处理与税务策划

七、新税法实施条例下应纳税所得额及应纳税额的计算

八、新企业所得税法的税收优惠政策解析与税务策划

九、新税法实施条例下的源泉扣缴解析

十、新税法实施条例下反避税政策解析与应对策略

十一、新企业所得税法征收管理的解析

十二、新旧企业所得税法的过渡期政策及其他问题解析

1、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的过渡措施

2、企业所得税法与税收协定的关系、企业所得税过渡期的税务策划

十三、新法及条例下应对的综合税务策划案例分析

【培训形式】:重点采用“方法与操作结合”、“案例与实践同步”的专题讲解方式进行。

【授课导师】:陈建昌:中国税务律师、财税(法律)高级讲师—既是实战家,也是演讲家;资深税务筹划专家、财税法律综合顾问—税务稽查出身,筹划更具权威;财税法律科班出身,财税、法律具深厚知识功底;注册税务师、会计师、律师-精税法,懂财会,通法律,“三师”聚一身。是世界税收联合会、国际财务管理协会亚洲总部(香港)、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中国策划学院、中山大学、中财讯纳税筹划研究院、中国策划师网、中国国际税务咨询网等一百多家培训机构或大学常年客聘教授或高级讲师。陈老师曾为以下单位或为顾问、或为筹划、或为解决纳税争议:深圳市深中凯房地产有限公司、深圳市赛格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中讯恒达科技有限公司、中山市公路设备自动化有限公司、重庆万芳化妆品有限公司、沈阳市金三角饭店、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王府井大商场、浙江福泰隆连锁超市有限公司、万佳福超市有限公司、安徽双轮集团、杭州士兰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山西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海丰敏兴、敏泰房地产……。陈老师以自己曾查处的稽查案例演示税法----真实、生动,影响深刻;以二十多年的稽查经验解说筹划----寓情、寓理,领悟非凡;务实、系统、精彩的税法解读,真诚、洋溢、恢谐的财税演讲,以及善于互动式课堂交流的授课风格,曾受到全国各地培训学员的一致好评,被喻为“财税培训的演讲家”、“财税与法律完美结合的化身”。

【举办时间】:2008年03月07-08日

【授课地点】:广州市天河路533号侨鑫教育培训基地

【培训费用】:890元/人(含培训费、讲义资料费)

讲师介绍

陈建昌:中国税务律师、财税(法律)高级讲师—既是实战家,也是演讲家;资深税务筹划专家、财税法律综合顾问—税务稽查出身,筹划更具权威;财税法律科班出身,财税、法律具深厚知识功底;注册税务师、会计师、律师-精税法,懂财会,通法律,“三师”聚一身。是世界税收联合会、国际财务管理协会亚洲总部(香港)、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中国策划学院、中山大学、中财讯纳税筹划研究院、中国策划师网、中国国际税务咨询网等一百多家培训机构或大学常年客聘教授或高级讲师。陈老师曾为以下单位或为顾问、或为筹划、或为解决纳税争议:深圳市深中凯房地产有限公司、深圳市赛格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中讯恒达科技有限公司、中山市公路设备自动化有限公司、重庆万芳化妆品有限公司、沈阳市金三角饭店、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王府井大商场 、浙江福泰隆连锁超市有限公司、万佳福超市有限公司、安徽双轮集团、杭州士兰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山西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海丰敏兴、敏泰房地产……。陈老师以自己曾查处的稽查案例演示税法----真实、生动,影响深刻;以二十多年的稽查经验解说筹划----寓情、寓理,领悟非凡;务实、系统、精彩的税法解读,真诚、洋溢、恢谐的财税演讲,以及善于互动式课堂交流的授课风格,曾受到全国各地培训学员的一致好评,被喻为“财税培训的演讲家”、“财税与法律完美结合的化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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