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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最新社会保险法权威解读与工伤保险条例实务操作高级研修班

发布价:¥1680
原 价:¥1680 课程编号:KC12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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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课日期
培训天数
上课地区
状态
2010年11月27-28日
2天
深圳市
2010年12月04-05日
2天
上海市
2010年12月11-12日
2天
海口市
立即报名

培训对象

各企事业单位董事长、总经理、人力资源总监、行政总监、人事经理、薪酬经理、劳资经理、社保主管、经办,法律部门、工会及负责社会保险的专业人士;各律师事务所律师;各科研院校相关老师及专业人士。

课程简介

专题一:《社会保险法》重点、难点权威解读

1、社会保险法立法宗旨与背景介绍

2、新《社会保险法》关于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的最新规定;

3、关于社会保险费征缴、社会保险基金的规定;

4、关于社会保险经办、社会保险监督的规定;

5、最新《社会保险法》法律责任的规定。

专题二:社会保险疑难问题实务操作

1、新《社会保险法》下如何正确的计算工龄?

2、新《社会保险法》下办理职工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3、新《社会保险法》试用期间社保缴纳相关规定;

4、新《社会保险法》跨地区就业缴费年限如何累计计算?

5、用人单位不足额缴纳社会保险如何处理?

6、员工不愿意买社保或员工自愿降低投保基数,并与单位签有协议的

情况下,该协议是否有效?

7、员工个人跨地区就业保险关系如何转移?能否转移?

8、员工(含港澳台)个人退休时,基本养老金标准和缴费年限有何关系?

9、员工退休时享受的社保待遇有无新变化?外籍包括港澳台的员工如何领取各项保险?

10、企业"女职工"和"女干部"的认定方法,退休年龄等纠纷如何处理?

专题三:《工伤保险条例》权威解读

最新《工伤保险条例》关于参保范围及工伤保险基金、工伤认定范围、对不得认定工伤范围、对劳动能力鉴定的、再次鉴定和复查鉴定时限、行政复议前置程序、工伤保险待遇、不参保单位法律责任的最新规定

专题四:工伤认定、工伤待遇标准及工伤争议处理

1、工伤事故与工伤认定

①如何认定工伤赔偿责任人主体?②伤亡概不负责条款是否有效?③如何理解工伤保险的无过错责任原则?④企业能否追究工伤职工的过失赔偿责任?⑤如何认定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行为?⑥哪些情况可以视为工伤?⑦“认定工伤”、“视同工伤”、“不认定工伤”的法律界定。

2、工伤事故与工伤保险待遇

①哪些工伤待遇由单位支付?哪些工伤待遇由经办机构支付?②工伤职工超过规定医疗期如何处理?③单位能用商业保险赔偿职工工伤待遇吗?④工伤补偿与民事赔偿出现竞合怎么办?⑤职工工伤治疗、医疗期间可享受那些待遇?⑥伤残职工享受哪些待遇?⑦职工因工死亡,直系亲属可以享受什么待遇?

3、工伤责任承担与工伤争议处理

①用人单位如何向第三人追偿?②劳务派遣、承包租赁过程中发生工伤,如何向实际用工单位追偿?③单位对劳动能力等级鉴定不服怎么办?④典型工伤争议案例分析。

讲师介绍

拟邀请授课专家

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法规司及国务院法制办相关领导与专家

韩智力 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国劳动保障报》社法律事务中心主任、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劳动法研究所所长、资深劳动法专家

鲁志峰 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国劳动保障报》社法律事务中心副主任、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劳动法研究所副所长、资深劳动法专家

程延园 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注:详情与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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