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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房地产企业税收政策应用技巧与税收筹划高级研修班

发布价:¥1800
原 价:¥1800 课程编号:KC12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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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课日期
培训天数
上课地区
状态
2007年07月26-28日
3天
北京市
立即报名

培训对象

全国各房地产企业单位领导、财务总监、财务主管、总会计师、总税务师、财务经理、财务处(部、科)长、主管会计等。

课程简介

一、培训背景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7号)及“关于房地产开发业务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31号)与“修订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通知”(国税发[2006]56号),对房地产所得税相关制度进行大幅调整。从2007年1月1日开始,全面实行新会计准则,同时提高了城镇土地税;从2月1日开始全国清算土地增值税,企业如何应对?

房地产开发企业如何取得土地,土地方如何转让税负最低?

土地拥有方如何绕开“招、拍、挂”,如何合法少交或不交税?

房地产开发企业面对国税发[2006]187号如何制定尾盘操控技术来免交土地增值税?

房地产企业开发普通住宅如何制定价格,如何操作成本费用以最大限度少交土地增值税?

商业、酒店开发如何规避应交税金70%?

房地产开发企业如何操作2007年的收入支出,享受新税法优惠?

房地产开发企业如何规范核算,规避所得税风险?

房地产开发企业如何递延收入缓解资金紧张程度?

国税发[2006]21号文对土地增值税做了重大调整,房地产企业如何做好纳税自查自纠?

如何使税收制度与企业会计制度的差异得以协调?

如何正确运用实用性技巧调整企业利润?如何做到依法纳税、合理筹划?

新的申请表如何填报?如何进行涉税建账?……

为帮助房地产企业更好地应对现行税收政策,提高企业税务筹划策略和技巧,北京百朗教育发展有限公司与中企培训网决定举办“2007年房地产企业税收政策应用技巧与税收筹划高级研修班”。结合当前法律及政策现状,通过资深房产税务专家的指导和解读,帮助企业成功应对税务政策调整带来的各种风险。

二、研修内容

第一部分:国家新政策对房地产企业的影响

(一)国务院对土地调控有关问题解读;

(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相关文件解读;

(三)国家建设部关于房地产开发相关文件解读;

(四)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新开工项目清理相关文件解读;

(五)国务院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相关文件解读;

(六)国家税务总局07年对房地产等行业进行重点检查的原因何在;

(七)其它房地产最新政策法规解读。

第二部分:房地产企业当前重点问题解析

(一)土地增值税的清算单位;

(二)土地增值税的清算条件;

(三)非直接销售和自用房地产的收入确定;

(四)如何确定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的扣除项目;

(五)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应报送什么样的资料;

(六)税务机关如何对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项目进行审核鉴证;

(七)对于什么样的房地产企业,税务机关采取土地增值税的核定征收办法;

(八)房地产企业清算后再转让房地产应如何处理;

(九)如何确定转让房屋原值;

(十)外商投资设立房地产企业,其投资总额必须达到多少;

(十一)建设部如何调整和优化城镇建设投资结构;

(十二)什么样的建筑企业不可建房;

(十三)房地产企业是否可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十四)房地产企业投资方从联营企业分回利润若投资方企业发生亏损应如何处理;

(十五)中小房产商如何缴纳土地增值税合理;

(十六)房地产商如何正确清算土地增值税;

(十七)2007年房地产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有关项目的计算口径;

(十八)房地产企业所得税新的申报表填报应注意的问题;

(十九)房地产企业哪些固定资产不得计提折旧或摊销费用;

(二十)房地产企业为对外投资而借入的资金发生的借款费用如何处理;

(二十一)企业从关联方取得的借款金额超过多少比例部分不允许扣除;

(二十二)房地产企业在年度内应计未计应提未提费用如何处理;

(二十三)房地产企业2006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应注意哪些环节;

(二十四)所得税汇算中应注意哪些会计与税收差异问题;

(二十五)所得税新报表给企业纳税调整带来哪些变化;

(二十六)企业销售不动产按销售额计算的营业税在计算出售固定资产净损益时是否可以直接扣除;

(二十七)外商投资房地产开发企业对于投入的出资或合作条件应当如何作价;

(二十八)对于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在合作期限内先行回收投资的问题应如何处理;

(二十九)企业什么样的支出属于在建工程支出。

第三部分:税收筹划基本方法与偷税区别

(一)税收筹划风险需注意的六个方面;

(二)房地产企业税收筹划应坚持的原则;

(三)房地产开发企业税收筹划注意事项及风险规避;

(四)税收筹划与偷税避税的区别。

第四部分:房地产企业如何利用国家政策合法避税

(一)房地产企业人力资源优化配置税收筹划策略;

(二)房地产企业租赁业务税收筹划;

(三)房地产企业选择什么样的工资形式最节税;

(四)房地产企业支出如何最大化税前扣除的筹划;

(五)超支的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的筹划;

(六)企业广告费税前扣除的筹划;

(七)企业差旅费的筹划及企业统贷支付借款利息的筹划;

(八)什么样的投资可以避税;

(九)企业发放的劳保费的筹划;

(十)税前如何弥补亏损;

(十一)劳动合同节税签订技巧;

(十二)规避税务行政处罚技巧;

(十三)规避滞纳金技巧;

(十四)企业所得税主要误点的纳税调整;

(十五)拖欠工资变换方式发放节税筹划;

(十六)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筹划。

第五部分:2007年房地产企业如何应对税务稽查

(一)税务稽查如何选定日常税务稽查对象确定依据;

(二)如何做好税务稽查前的自查;

(三)如何解决税务机关内部答复政策不一的问题;

(四)如何处理“税企”有争议的问题;

(五)企业应如何为稽查人员提供资料无后患;

(六)税务稽查确定违法事实的依据在企业中的取证方法;

(七)税务机关对企业违法案件的审理过程;

(八)税务机关对企业实施行政处罚的依据;

(九)企业多报的亏损额被查出应如何处理;

(十)查补税款应用税率的确定;

(十一)成本的检查内容及应注意环节;

(十二)财务费用检查内容及应注意环节;

(十三)管理费用检查内容及应注意环节;

(十四)税企纠纷发生后的处理措施;

(十五)如何通过权力减少行政处罚;

(十六)房地产企业查补被列为重大案件的审理程序;

(十七)查补金额达到多少追究财务人员法律责任;

(十八)案例解析。

三、主讲专家

徐青曾任职国家税务局政策法规处处长、税务稽查局局长、企业所得

税处处长等职,从事税务业务工作三十多年,在税收业务部门从事过税务稽查、税收征收管理、企业所得税管理、税收政策法规研究、重大案件审理、税务行政处罚裁定、税务听证、税务行政复议等多方面的税收业务工作。具有非常丰富的税收案例工作经验和较高的税收政策研究理论水平。对企业税收政策应用技巧、税务案例分析、“税企”纠纷协调沟通、税务稽查前置企业自查应注意问题、企业涉税问题解析、税收筹划等,具有独到的见解和应对措施。在税收管理中常年承担着企业辅导讲解工作,具有非常独到的辅导知识和经验,其内容,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和操作性。

四、培训对象

全国各房地产企业单位领导、财务总监、财务主管、总会计师、总税务师、财务经理、财务处(部、科)长、主管会计等。

五、时间安排及报到地点

7月25日至7月29日地点:大连市

(25日全天报到,26日、27日、28日全天授课,29日结束)

六、费用及报名方法

1、费用:参会人员需交学费1800元,如需食宿,会务组可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讲师介绍

徐青 曾任职国家税务局政策法规处处长、税务稽查局局长、企业所得

税处处长等职,从事税务业务工作三十多年,在税收业务部门从事过税务稽查、税收征收管理、企业所得税管理、税收政策法规研究、重大案件审理、税务行政处罚裁定、税务听证、税务行政复议等多方面的税收业务工作。具有非常丰富的税收案例工作经验和较高的税收政策研究理论水平。对企业税收政策应用技巧、税务案例分析、“税企”纠纷协调沟通、税务稽查前置企业自查应注意问题、企业涉税问题解析、税收筹划等,具有独到的见解和应对措施。在税收管理中常年承担着企业辅导讲解工作,具有非常独到的辅导知识和经验,其内容,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和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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