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助师、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认证培训招生
根据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2]35号令,决定在全国开展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等职业资格的全国统一鉴定工作,所有从事人事工作者必须经过相应的培训和全国统一考试,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经请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同意授权东莞市人力资源开发学会开展考前培训工作。根据劳动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要求,现通知各单位根据要求派人员参加培训。有关事项如下:
报名资格:
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1) 取得本职业人力资源管理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工作2年以上的管理人员。
(2) 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硕士学位的管理人员。
(3) 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含同等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的管理人员。
(4) 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的管理人员。
(5) 具有高中、中专学历,连续从事本专业工作7年以上的管理人员。
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1) 取得本职业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的管理人员。
(2) 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的管理人员。
(3) 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硕士学位,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的管理人员。
(4) 具有本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的管理人员。
(5) 具有本专业大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的管理人员。
(6) 具有中专学历(含同等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0年以上的管理人员。
一、 考试形式:
1、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技能考核,采用闭卷考试形式。其中,理论知识考试与技能考核均采用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以上为合格。凡参加认证人员通过培训、经考试合格者,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颁发国家职业资格等级证书,全国通用。
2、每年开考两次,(上半年在五月份,下半年在十一月份,具体时间国家统一安排)。如果考试未能通过成绩保留一年有效,并可参加补考。补考培训不收培训费
二、 课程设置:
课程设置。培训内容共分六大模块:(1)人力资源规划;(2)招聘与配置;(3)培训与开发;(4)绩效考核(5)薪酬与福利管理;(6)劳动关系;(7)总复习。培训过程侧重于实操技能培训。
三、 教材目录和收费标准:
1、《职业道德》(公共科)
2、《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常用法律手册》(公共科)
3、《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基础知识》(公共科)
4、《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工作要求上下册(助理管理师上册、管理师下册)
5、《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考试指南》工作要求上下册(助理管理师上册、管理师下册)
(教材费:助理师共157元,管理师共166元)
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1500元/人;人力资源管理师2600元/人(含资格审核、培训、考试及证书等费用;教材费按定价另计。)
四、 报考须交以下资料:
毕业证、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报名申请表:大一寸黑白同底照片6张;单位工作证明原件,需加盖公司公章。
六、通过培训后学员可以获得什么?
1、获得全国通用的人力资源职业资格证书。
2、全面系统学习人力资源管理知识,提升人力资源工作之实战技能。
3、举办研讨会、联谊会、参加中山大学MBA课程、户外拓展活动、印发同学录,使你拥有更广泛的业界人脉资源。
4、免费猎头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