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纳税额等于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其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 = 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在确定当期销项税额时,主要考虑两个问题:一是当期要不要计税,即按照税法规定纳税义务是否产生;二是该笔业务中所涉及的销项税额的具体计算。
在确定当期进项项税额时,也要考虑两个问题:一是按照税法该笔业务中所涉及的进项税额能否抵扣;二是该笔进项税额能否在当期抵扣。
(一)销项税额的计算
销项税额是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按照销售额或应税劳务收入和税法规定的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税额。销项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销项税额 = 销售额×税率
1. 一般销售方式下的销售额的确定
销售额是指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
在对征收消费税的货物在计征增值税时,其应税销售额应包括消费税税金。
(1)价外费用的税务处理规定
凡随同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价外费用,无论其会计制度规定如何核算,均应并入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
在价外费用并入销售额计税时,应注意考虑两个问题:一是发票的开具;二是计税依据的确定。
(2)应税销售额中不包含的内容
① 向购买方收取的销项税额。
② 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③ 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的代垫运费:
——承运部门的运费发票开具给购货方的;
——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货方的。
2. 特殊销售方式下的销售额的确定
(1)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
纳税人销售过程中的折扣,是指销货方根据购货方购货数量和货款支付时间给予购货方的一种价格优惠,包括以下两种形式:
① 折扣销售
税法规定: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销售额征收增值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
思考:税法上为何要作如此规定?
② 销售折扣
销售折扣的折扣额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
折扣销售与销售折扣图示如下:
本网下载频道的资料是由会员发布分享,仅为提供给感兴趣读者学习研究使用,不代表本站同意该文档资料的立场观点。任何人不得把本网频道的资料作商业用途,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本网站联系,核实后会给予处理。了解更多>>